藉由宣導聯合國所訂定的「世界人權宣言」,讓青少年、甚至一般民眾瞭解他們所擁有的基本權利,使社會各層面能夠將這30條基本權利落實在生活中,建立一個民主、自由、理性的社會。這個部份,將透過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的設立,來與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(Youth for Human Rights International)的相關活動接軌,目標是要求落實世界人權宣言,使人權在全球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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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人權教育現場~ 打造506教室的和平~暴力探討系列2

~人權教育現場~ 當人權教育落實在班級經營
本會執行長李惠芬老師在班上融入人權教學的成果分享
 

  孩子開始對身邊一些不好的行為有所不同的觀點,過去習以為常的事情會重新檢示,過去慣用的方式也開始瓦解,好比有些同學一出口就說「你變態!」「你好賤!」甚至有些孩子在操場大叫「性侵害」等,不堪入耳的話語,我幫助孩子開始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話語,當我提出這些話語時,學生都在竊笑,有的人還說「喔!老師說難聽的話!」我問孩子你們了解這些字的定義嗎?大部份的孩子都說不出真正的定義,只好請他們查字典,當他們了解意思後,(查過字典)通常再使用的機率不高。由此可知大部份的學生都是相互學習「好與不好」有時照單全收,較少深入了解。

  我提出「語言暴力」這個詞,我問他們什麼是語言暴力?我口述在維基百科的定義:語言就廣義而言,是一套共同採用的溝通符號、表達方式與處理規則。加上我們定義過的暴力,「是泛指侵害他人人身或強取他人財物的強暴行為。」孩子開始討論那以上的話語是否可以稱為語言暴力?有人認為有輕重之分,最後我問他們,有必要遊走在這些不好的話語邊緣嗎?我再問孩子你喜歡別人對你說這些話嗎?

  好的話語是大家都喜歡的,代表每個人都喜歡被尊重,所以聽到有人說了不好聽的話應如何處理?小朋友說「請他查字典和表示不同意!」

  要鼓勵學生負起責任,會多說好的話及說錯話時要勇敢面對處理。鼓勵孩子讓他們了解很多的衝突都是可以和平解決,最重要的原則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,己所欲施於人。

 
文/ 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執 行長秘書長 / 台北市中正國小教師 李惠芬 2009-11-01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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