藉由宣導聯合國所訂定的「世界人權宣言」,讓青少年、甚至一般民眾瞭解他們所擁有的基本權利,使社會各層面能夠將這30條基本權利落實在生活中,建立一個民主、自由、理性的社會。這個部份,將透過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的設立,來與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(Youth for Human Rights International)的相關活動接軌,目標是要求落實世界人權宣言,使人權在全球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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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造教室中的和平 (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網站投稿文章)

  和學生對話永遠都有意想不到的驚喜,學生說出來的話也永遠充滿思辯和善意,我總是能從他們身上得到很多的學習。

  某一天在教室中,針對「體罰」的議題有場充滿哲理的對話,一開始我問孩子:「你的父母是否相信不打不成器這句話?」。一半以上的孩子都舉手,當然他們都有過被體罰的經驗。接下來孩子就開始談到「我曾被打,到現在還心有餘悸,覺得身體和心靈都受到傷害……」、「體罰又不會真正的變乖」、「被打的人也學會用打人來處理問題。」等等話語,孩子頓時變得有正義感又充滿對大人的不解。

  我又問「那犯錯應如何處理?」學生很認真的看待這個問題,有人說「再給他一次機會」、「寫悔過書」、「讓他勞動服務」……,此刻有位平時較少發言的孩子舉手說:「讓他為自己做的事負責。」我馬上問:「怎麼負責?」他說:「可以和他溝通討論。」孩子真的很聰明、善良且願意解決問題。我問「那大人為什麼不這麼做呢?」孩子說:「都是不打不成器這句話害的……」(同學一陣笑聲),我告訴孩子:「父母都是想要幫助孩子的,只是他們和我們一樣須要不斷的學習。」

  教學心得1:這一段對話中讓我想起《遇見靈熊》一書的觀點,透過「環行正義」來處理犯罪的人,「是實行正義的一種療傷作法……,任何人都有能力去愛、去原諒、去療傷,那不是某些人的專利」。原來只要是人都有相同的本質–讓問題真正解決,犯錯的人須要被教育,去真正的負責,所以那是每個人生存的權利、不被折磨的權利及受教育的權利。當然在教室中我更希望「孩子們帶著愛進來,也帶著愛出去。」

  教學心得2:人權教育有很重要的一環是預防的教育,也就是給孩子知識,讓他們有知識和方法去負起自己和社會的責任。前幾天有三位孩子因爬牆,被警衛制止和告知。與爬牆的孩子討論後,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破壞了學校和班級的秩序,因此要為此破壞做些正義的「交換」。擁有良好的學習環境是我們都想要且要負責維護的。與孩子們達成協議後,他們做了兩件事:第一件:整理環境。第二件:到校園向50人宣導~爬圍牆是不好的行為,每個人應走正門,並徵求被宣導者的同意和簽名。孩子完成後心中也放下做錯事的石頭,才能再開心的繼續學習。

  享受和平就必須為和平負起責任。

 

   文/ 台北市人權輔導團教師及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執行長 李惠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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