藉由宣導聯合國所訂定的「世界人權宣言」,讓青少年、甚至一般民眾瞭解他們所擁有的基本權利,使社會各層面能夠將這30條基本權利落實在生活中,建立一個民主、自由、理性的社會。這個部份,將透過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的設立,來與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(Youth for Human Rights International)的相關活動接軌,目標是要求落實世界人權宣言,使人權在全球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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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人權教育現場~ 人權教育的起點~研習所感

~人權教育現場~ 當人權教育落實在班級經營
本會執行長李惠芬老師在班上融入人權教學的成果分享
 
人權教育的起點?
  每一次的研習、從不同分享者的分享中,每分每秒都是自我解構和建構的活動,這些心中的許多的「同意」「不同意」和「問號」,不時的迴盪,有些點還在迴響、有些點稍縱即逝,有些……,這些被動搖的觀點其穩定和持續,除了自我的對話,最好是加上與他人的互動,否則那些沒有對話、沒有澄清的價值,就算用最先進的大炮發射,最終這些射得再遠的飛彈,最後是否又繞回原點?!一切因人而異,但……從另外的觀點來思考,至少它被啟動了。(這是正面思考)
  我了解每個個體都是獨立的,個體在不同的成長過程所累積的價值觀和思考面向,其同質性和異質性的比例有多少?難以得知,唯一我最確定的是「人權教育」就是一種生活的態度,它在生活中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發生,一切的起點,就是每一個人~他自己。只有懂的自己權利的人才能進而尊重他人的權利。
人權教育、法治教育的相似、差異和比例
  身為「人」最嚴重的問題,是分不清楚「什麼是最重要?」
  當一位教學者要傳達教學素材給學生時,他是怎麼選擇的?先教人權嗎?再教法治或同時並進,你是帶著「權威」在教人權或……,我在思考,法治教育是一種帶有強烈制裁和嚇止效果的教學(也許有些人不是這樣教),而人權教育是一種理性、和平和尊嚴的追求,那是天賦予人的最高價值,這兩種是否有其衝突點?如何教?能讓學生從認識了解,進而能負起責任或是讓學生因害怕處罰而遵守,那是教學的藝術和課程的思考,讓「人權教育」回到教育的本質,是真正推廣人權教育的真締。
愛、寬容、善良、穩定
   一個穩定的大人,生活情緒穩定,善待小孩,對孩子的犯錯不是恐嚇、威脅和暴力,這是一個心中有愛的「成熟穩健」的成人,在這種人身邊的孩子會有相對的理性,反之可想而知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小孩。有人曾經把一個愛打人、不尊重他人、成天被暴力的小孩,放在一位有愛、寬容、善良、穩定的大人身旁半年,這位小孩變成一位懂得愛人、尊重他人的好孩子,後來又讓這位孩子回到原來的環境,沒幾天就變回原來的樣子。
  從這幾天的課程中,從生命、媒體等觀點,我學到孩子要的是更多的愛、寬容、善良與穩定的大人來幫助他們。
  我確信這是「人權教育」追求的最終目標,也就是被尊重的老師、尊重自己的老師,才有能力去尊重孩子。
 
文/ 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執 行長秘書長 / 台北市中正國小教師 李惠芬 2010-08-29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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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青年日 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與山達基教會共同宣揚人權

國際青年日 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與山達基教會共同宣揚人權

  1999年聯合國通過一項決議,決定將每年的8月12日定為國際青年日,以提醒各國政府和民眾重視青年問題。 
  聯合國大會在今年發起「國際青年年」。主題為「對話與相互了解」,目標是促進和平、尊重人權、團結不同世代、文化、宗教與文明。  
  山達基教會和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配合,自2001年起就在國際間贊助和推動的人權教育運動。在今年8月14日這天,他們也在台南市安平區古堡街 舉辦「支持青少年人權教育」連署活動;並發放「什麼是人權?」的資料及提供現場播放的人權教育系列影片。 
 
  活動發言人吳建璋表示:
  由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所製作的「人權的故事」影片,描述自古以來人類自然會遵循的待人處事法則。人權不是聯合國發明出來的東西;人權是生活的一 部份。 身為一個活在由人類互助合作以順利運作的社會,卻不了解自已和別人的人權,將會在生活中遭遇到很多困擾和苦難。」他同時也表示:「今天有家長問我 小孩子講不聽,不打、不罵還能怎麼辦?這是許多父母和老師共同的心聲。透過教育孩子什麼是人權,並實踐在生活上,引導他們尊重別人的權利,將可以幫助有這樣困擾的父母和老師們。」 
  山達基教會將會繼續推動人權教育,希望不久的將來可以達成沒有犯罪和戰爭的世界的人道主義目標。人們唯有真正地去「對話與互相了解」才能夠真的 解決社會與家庭間的衝突。 
 
來源:中央網路報 報導/ 謝志岳 2010-08-16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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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造教室中的和平 (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網站投稿文章)

  和學生對話永遠都有意想不到的驚喜,學生說出來的話也永遠充滿思辯和善意,我總是能從他們身上得到很多的學習。
  某一天在教室中,針對「體罰」的議題有場充滿哲理的對話,一開始我問孩子:「你的父母是否相信不打不成器這句話?」。一半以上的孩子都舉手,當然他們都有過被體罰的經驗。接下來孩子就開始談到「我曾被打,到現在還心有餘悸,覺得身體和心靈都受到傷害……」、「體罰又不會真正的變乖」、「被打的人也學會用打人來處理問題。」等等話語,孩子頓時變得有正義感又充滿對大人的不解。
  我又問「那犯錯應如何處理?」學生很認真的看待這個問題,有人說「再給他一次機會」、「寫悔過書」、「讓他勞動服務」……,此刻有位平時較少發言的孩子舉手說:「讓他為自己做的事負責。」我馬上問:「怎麼負責?」他說:「可以和他溝通討論。」孩子真的很聰明、善良且願意解決問題。我問「那大人為什麼不這麼做呢?」孩子說:「都是不打不成器這句話害的……」(同學一陣笑聲),我告訴孩子:「父母都是想要幫助孩子的,只是他們和我們一樣須要不斷的學習。」
  教學心得1:這一段對話中讓我想起《遇見靈熊》一書的觀點,透過「環行正義」來處理犯罪的人,「是實行正義的一種療傷作法……,任何人都有能力去愛、去原諒、去療傷,那不是某些人的專利」。原來只要是人都有相同的本質–讓問題真正解決,犯錯的人須要被教育,去真正的負責,所以那是每個人生存的權利、不被折磨的權利及受教育的權利。當然在教室中我更希望「孩子們帶著愛進來,也帶著愛出去。」
  教學心得2:人權教育有很重要的一環是預防的教育,也就是給孩子知識,讓他們有知識和方法去負起自己和社會的責任。前幾天有三位孩子因爬牆,被警衛制止和告知。與爬牆的孩子討論後,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破壞了學校和班級的秩序,因此要為此破壞做些正義的「交換」。擁有良好的學習環境是我們都想要且要負責維護的。與孩子們達成協議後,他們做了兩件事:第一件:整理環境。第二件:到校園向50人宣導~爬圍牆是不好的行為,每個人應走正門,並徵求被宣導者的同意和簽名。孩子完成後心中也放下做錯事的石頭,才能再開心的繼續學習。
  享受和平就必須為和平負起責任。
 
來源: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網站
   文/ 台北市人權輔導團教師及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執行長 李惠芬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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